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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胶南站、董家口站低压成套配电箱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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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胶南站、董家口站低压成套配电箱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8TLWZ05Z0375 项目名称 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胶南站、董家口站房及相关工程配电箱招标
招标人 青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类型 铁路总公司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专业类型 物资设备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7-07 09:00:31 报名截止时间 2018-07-11 16:30:31

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

胶南站董家口站低压成套配电箱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JZ-2018-048

 

1.招标条件

1.1 采购人:本次招标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青连铁路QLZF-1标胶南站、董家口站低压成套配电箱组织招标采购。

1.2 采购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47号);原铁道部、山东省、江苏省《关于报送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铁计函〔2010〕1807号);原铁道部、山东省、江苏省《关于报送调整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计函〔2013〕78号);环保部以环审〔2013〕295号《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水利部《关于新建铁路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水保函〔2011〕2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9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洋河口至赣榆北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74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岛至连云港铁路胶南站 董家口站 奎山镇站 岚山西站4座站房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661号)。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青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重点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青连铁发[2017]132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本标段施工内容为:青连铁路胶南站站房、董家口站站房以及相关工程。工程包含土建、装修、标识、客服、采暖通风、室内给排水、室外给排水、电力、FASBAS系统等专业。

胶南站: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办事处东部,位于胶南市西侧小平岭村与大平岭村之间,双凤山村东侧,小邓陶村南侧,西距同三高速约800m,东距胶南市区约4km。胶南站为本线新建中间站,车站中心里程为DK69+500。

董家口站:董家口站是规划中青连铁路沿线的一个新建中间站,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蟠龙庵村,车站中心里程:CK104+250,董家口火车站场区与铁路正线便道贯通,便道与附近地方道路相通,交通便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7 日至 2018  7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6层物资设备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18 7  27 8:3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 7  27 9:30

开标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8 7  27 9:30

6.3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之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ww.usanashanghai.com/ 铁路工程招标公告板块发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6

人:李云鹏

联系电话:0531-5899574718660120808

   箱:250905143@qq.com

汇款账户: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连铁路站房项目经理部

汇款账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

银行账号:3720 0558 6018 0000 2247 7

 

 

 

 

 

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BJ-1

配电箱

307

青连铁路胶南站、董家口站

青连站房1标

1000

1000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生产制造经验3年以上(含3年)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要求: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成套配电箱有关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低压成套设备的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应投标标段主要元器件的授权代理。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2016年、2017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标准化生产车间,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ISO9001认证且证书有效、CC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采购人对产品关键元器件品牌选择范围进行了约束,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包含元器件品牌型号的系统图纸(图纸应当单独装订密封,为保护知识产权,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可申请退还图纸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内在二线城市及以上的高铁站房、轨道交通、或3万㎡以上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供应业绩证明,并能够证明其作为该项目同类材料主要供应商的证明(由施工方、业主、使用单位其中一方出具即可)、合同复印件,业绩代表项目投入运行一年以上,且未存在不良记录的业绩为有效业绩。
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选用A0S-XX-S配电箱作为样品箱,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要求制作样品。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2

BJ-2

配电箱

294

青连铁路胶南站、董家口站

青连站房1标

1000

1000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生产制造经验3年以上(含3年)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要求: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成套配电箱有关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低压成套设备的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应投标标段主要元器件的授权代理。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2016年、2017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标准化生产车间,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指ISO9001认证且证书有效、CC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采购人对产品关键元器件品牌选择范围进行了约束,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包含元器件品牌型号的系统图纸(图纸应当单独装订密封,为保护知识产权,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可申请退还图纸文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内在二线城市及以上的高铁站房、轨道交通、或3万㎡以上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供应业绩证明,并能够证明其作为该项目同类材料主要供应商的证明(由施工方、业主、使用单位其中一方出具即可)、合同复印件,业绩代表项目投入运行一年以上,且未存在不良记录的业绩为有效业绩。
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选用A0S-XX-S配电箱作为样品箱,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要求制作样品。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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