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
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专业自购物资设备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8-058
1.招标条件
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9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由铁路总公司和山东省共同筹资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四电二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通信专业自购物资设备部分包件因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名,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部主要负责洋河口站(不含)至连盐铁路设计起点赣榆北站(不含)范围内的电力、变电牵引供电工程施工。里程为:QDK20+090至洋河口站前DK38+298.08(右DK38+314.85),其中红岛站范围(DK17+515~DK25+702.79)由济青高铁项目统一设计,本次设计范围不含此段落。
联络线主要有胶济胶黄下行联络线JJLDK66+400~JJLDK3+821,线路长度4.200km;胶济胶黄上行联络线右JJLDK65+550~右JJLDK4+767.965,线路长度6.139km;改胶黄左线改JHDK2+700~改JHDK4+809.934,线路长度2.133km。线路总长度12.471km。包含姜戈庄线路所、李小庄线路所既有线改造施工。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I级;
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间距:4.4m。
正线设计行车速度:200km/h ;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m,困难2800m;
限制坡度:6‰,东北客车联络线线路最大坡度16‰;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客运机车类型采用CRH系列电动车组;
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建筑限界:建筑限界按照200km/h客货共线建筑限界设计。
2.3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公告附件1《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专业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招标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期或复检合格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专业自购物资设备二次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或上级《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不接受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3.1.8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作详细说明,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或检察院盖章),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10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1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12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青岛至连云港铁路青岛北至洋河口段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专业自购物资设备二次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办理报名登记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bzwzzb@126.com。并于2018年7月3日至 2018 年 7月9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16 号金鑫大厦 B 座 6 层611室)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存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号。同时须携带汇款单据复印件(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的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 8 时30 分至 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26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365bet网站多少(http://www.www.usanashanghai.com)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四电二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世纪大道888号
邮 编:266000
联 系 人:李俊胜
电 话:0532-86155031
传 真:0532-861550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16 号金鑫大厦 B 座 6 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马卓群
电 话:010-63975883
电子邮件:bzwzzb@126.com
8.公告附件
8.1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青连铁路四电二标项目经理部
2018年7月2日